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的核心研究分析
作者:税收核心内控 人气:174 来源: 标签:核心目录
【摘要】法制建设,永远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才能够使得企业和社会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也才能使税收执法岗位风险得到系统防范和持续化解,达到规范了两权运行,从而推进廉政建设,以及对于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促进效果。
【关键词】税收执法内控机制 实践 思考
一、构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的实践
一是紧贴工作实际,准确定位风险分布。按照“先机关后基层、先简单后补充、先急用后完善”的原则,在县局机关层面,通过分析权力行使过程,初步排查出风险点104个,其中:将税收执法权梳理细分为征收权、管理权、检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复议权、减免权、许可权等8类46个岗位,共106个风险点。将行政管理权细分为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物资管理权、日常事务管理权、基建管理权、纪检监察管理权等 6 类17个岗位,共46个风险点。并根据风险高低和运行频率,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分别进行风险排序,明确内控重点。同时,制作104个权力行使流程图,并对每个权力事项行使过程中发生的每个流程节点,都载明权力行使依据、工作要求、流转路径、监督渠道等具体内容,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防范效能。
二是开展风险教育,积极加强风险预警。针对现阶段部分干部对税收风险管理认识模糊的现状,主要从防止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高度,反复阐明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应负责任,提高干部职工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防御风险的能力。首先。充分发挥廉政谈话作用。从廉政规定、基层的反映、来信来访情况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和预警。其次,充分发挥差别对比作用。通过开展横向生活水平对比及纵向发展水平对比等“三对比”(与下岗职工比待遇、与贫困地区比收入、与改革开放之前比变化)活动,促进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七笔账”,倍加珍惜眼前的幸福指数。第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分别为国税干部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廉政准则》辅导报告、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等,组织国税干部观看警示片、到劳改场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促使各单位“一把手”或行使高风险权力的重点岗位责任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是构建管理平台,逐步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首先,构建风险评估平台。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风险较大的环节和事项,充分运用征管数据分析、纳税评估、税收执法检查子系统、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等手段,延伸风险查找面,挖掘风险潜伏点,确定重点风险管理项目。
二建立四维控制方法,系统防范岗位风险。
一是牵制式控制,强化权力制衡。一是发起与实施分离。税收管理员到所辖企业执行税收管理任务,都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正式派遣并登记备案,防止管理员随意下户、越权检查、借下户为名脱岗外出等风险。二是调查与审批分离。对金额较大、政策性较强的涉税审批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审批结果,确保审批结果公正合理。三是初查与复查分离。在分局之间,对税源预警评估疑点信息实行双重核查,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等风险。在分局和执法人员之间,实行交叉注销检查、税收检查互查、执法人员定期轮岗等办法,确保税源管理质量。
二是痕迹化管理,保存控制证据。明确税收管理各业务流程中应具备痕迹证据的项目及其格式、内容、传递手续等要求,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过程复原、手续复核、结果复查提供可靠证据。同时,注重抓好基础,养成良好的痕迹化操作习惯。例如,从税收管理最基本的签字环节抓起,对税收调查等工作中税务人员的不规范签字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三是信息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在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自主开发应用专门风险监控管理软件,收到了较好效果。一是开发应用废旧物资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和发票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人机结合,强化对发票增版增量和票种核定的标准化审核审批。二是开发应用涉税大要案审理系统,规范涉税大要案审理的程序、时限、处罚标准等事项,防止了因案件审理导致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开发应用出口退税应用管理系统,强化征退税衔接和预警评估,自动筛选疑点信息,有效防范了违规退税风险。
(三)健全五项长效机制,持续性化解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紧紧以提升征管质量、强化基层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提升国税干部综合素质,较好地增强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岗职意识。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一队、四组、项目负责制,一队即在县局层面成立若干专业化税收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全系统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情报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四组即设立识别布控、制度建设、宣讲教育、督导巡查四个专门工作组;项目负责制即对各业务领域的防控重点,由各领域业务骨干分别组成项目组,具体负责单项防控措施的研究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建立风险布控机制。一是基层税务单位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定期上报县局,由县局筛选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在全县国税系统范围内布控。二是县局根据征管系统信息、案件查办线索等情况,分析汇总风险信息,统一在全县国税系统进行布控。三是通过12366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特邀监督员等渠道,获取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布控化解。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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